2014年总第217期

市中院:贯彻落实地方性法规高效务实

市中院:贯彻落实地方性法规高效务实

时间:2014-03-18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为贯彻落实好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无锡市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发展条例》,2月7日,春节长假后第一个工作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为中小企业转型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就依法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畅通融资渠道、依法引导和促进中小企业完善内部治理与市场进退机制,依法服务和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发展、依法改善和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等方面推出了20条司法措施。这些举措的及时出台,是市中院认真贯彻地方性法规,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企业转型发展,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缩影,体现了其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司法为民的高度自觉。就此,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立人专门作出批示,给予肯定。
《无锡市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发展条例》作为全省地级市首部中小企业地方性法规,由无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10月30日制定,经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13年11月29日批准,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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