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总第221期

难忘的选举

■ 文 /   邱久远 

时间:2014-11-21 16:57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光阴荏苒,岁月如歌。转眼,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已经走过了光辉的60年历程。回顾60年光辉历程,我时常庆幸,我们这代人赶上了一个好时代。由于不堪回首的历史原因,在这之前,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十年文革动乱期间遭到了严重的破坏,人民代表大会甚至一度停摆,宪法被束之高阁。 1978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认真总结了建国以来,特别是“十年内乱”的沉重教训,提出了必须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与法制经常化、制度化、法律化等重大问题。1979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在广泛征求对地方组织法的修订意见时,许多省市提出了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委会的建议。经过反复酝酿和论证,1979年7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正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地方组织法、选举法等,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行使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这标志着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了重大发展。随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相继设立了常务委员会。
    我也正是在这个重要历史关口走上了工作岗位,并由此亲眼见证和亲身经历了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以来举行的第一次人大代表选举。记得我们厂当时是在郊区的一个山坳里,我当时还是进厂不久的一名学徒。有一天,车间突然对职工进行年龄登记审核,大家开始都觉得有些奇怪,纷纷问怎么回事。车间主任说,要选举参加郊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了。大家仍然有些好奇,因为很多师傅也是第一次参加选民登记。在车间主任向大家宣传了此次选举的意义后,大家连着议论了好几天。师傅们还纷纷对我们这些新进厂的学徒们表示“羡慕嫉妒恨”,说我们才进厂没多长时间就能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了,他们进厂十几年了,这还是第一次碰到选举。我们嘴上不说,心里也挺高兴的,因为,这也是我刚满十八岁后的首次选举,它意味着我已经成人了,我有选举权了。选举前的那几天,厂里好像过节似的,墙上、厂门口和食堂里,各式各样的宣传标语多了起来,厂区中央还插上了各种彩旗。中午吃饭休息时间,厂里的广播喇叭也开始播放宣传人民当家作主、积极行使民主权利的广播。我负责给厂门口的黑板报出墙报,记得那一段时间,内容基本上都是和选举有关的。可能因为是第一次的缘故,那时宣传动员的气氛确实很隆重,厂里为此还专门在会堂内组织全体职工开了几次动员宣传会。
    到了选举日的那天,厂里的环境布置更加喜庆,我记得选举会场的门口插满了彩旗,几个师傅站在门口起劲地敲锣打鼓迎接前来投票的职工。投票的会场中央上方悬挂着“某某选区投票站”的横幅,几个负责监票的工作人员站在一个大票箱的两旁引导前来投票的职工。在欢快的乐曲声中,我投下了我人生当中的第一票,这也是我行使自己民主权利的第一票,那年,我正好十八岁。记得当时投票的时候,我在心里还想着,什么时候自己也能选上代表就好了。没想到,十多年后,我真的成了一名区人大代表。再后来,我又到了人大工作,而且又参与了好几届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从第一次参与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到自己亲自组织和指导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不知不觉已走过了30多年的历程。这30多年来,我用自己的经历见证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的光辉历程,也使我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了更多更深的认识。
    每个人都有值得自己回忆的第一次,我觉得,我第一次行使民主政治权利,正赶上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以后的第一次选举,这是一个非常值得怀念和记忆的日子,那次难忘的选举我将永远铭记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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