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

江阴市人大常委会“三项机制”激发代表履职新活力

时间:2015-08-31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近年来,江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建立健全代表工作制度作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根本性建设,先后制定出台了代表建议办理、述职评议、建议督办等制度、办法,不断推动代表工作在创新中前进,在规范中提高,在深化中发展。

        代表履职机制:激发代表履职热情

        每年年初制定《江阴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小组活动意见》,突出抓好代表活动制度,务实高效组织好、落实好代表小组活动。坚持每年都要统筹开展“代表接待日”、“代表活动周”、“联系选民月”等代表活动。健全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制度等,组织代表参加人大视察调研、检查评议等监督活动和政府政情通报会等政务活动,让代表在活动中知情知政,在履职中增强责任意识。据统计,各代表小组每年开展活动平均在4次以上,有的达到8次,代表参与率在85%以上。

        建议督办机制:提高建议办理实效

        积极探索创新建议督办工作机制,出台《关于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把电话督办、上门督办、开会督办、检查督办、发文督办等形式紧密结合起来,建立代表建议网上办理系统,实时公布建议办理进度,强化跟踪督办,有效推进了建议办理工作的公开透明和办理实效。特别是对重点建议的确定和督办提出了实行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制、常委会相关办事机构会同人事代表联络工委联合督办制等明确要求,推进了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全市老小区改造、城区热网整合加快建设等一批民生重点建议得到及时妥善办理。

        服务保障机制:密切联系沟通桥梁

        坚持实施“两联系”制度,要求每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固定联系3—5名人大代表,每名代表重点联系5名选民,组织代表进社区、进村户、进企业,面对面倾听群众的建议和呼声。建立健全代表述职评议制度,每年组织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进行述职,密切代表与选民和选举单位的联系。积极做好服务保障工作,通过建立代表履职记录、代表履职奖惩等制度,保障代表活动经费,督促代表积极依法履职。坚持强化学习培训,每年邀请专家为代表进行履职培训,不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袁金英 何思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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