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

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审议环境质量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报告

时间:2016-04-30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完成了25年来的首次修订。新《环境保护法》中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对发生的重大环境事件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依法接受监督。”

        2016年4月27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了《无锡市环境质量和环境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认为,2015年,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不断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太湖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环境执法等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但全市生态环境状况依然严峻,环保工作任务依然艰巨。

        严格管控,重视全民环境意识提升

        2015年,全市水、空气环境质量较2014年有一定好转,这一成绩来之不易。数据显示,2015年,太湖无锡水域总体水质处于IV类水平,主要污染物指标总氮浓度已降到2毫克/升以下,同比下降7.6%。太湖首次观测到藻类聚集的时间较2014年推迟了5天。全市6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13条主要入湖河流水质总体保持稳定。20个太湖流域重点考核断面达标率为55%,较2014年提高10个百分点。连续8年实现了安全度夏和“两个确保”目标。2015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64.1%,同比上升6.4个百分点;酸雨频率为58.2%,同比下降了15.4个百分点;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一氧化碳和臭氧等6项主要污染物浓度分别下降,其中细颗粒特浓度较2013年(基准年)下降18.7%,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下降7%的目标任务,被省大气办评为“201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优秀城市”。

        “2015年市政府的环保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太湖水质有所改善,空气质量总体变好,但与人民群众对水清和天蓝的期盼还是有一些差距。”市人大常委会在审议中提出,太湖治理和空气质量改善任重道远,要重视源头管控和全民环境自觉意识的提升。要严格审批制度,铁腕治污,不符合环境审批要求的一定不能放。

        强力推进,制定中长期环保工作计划

        新《环境保护法》实施的第一年,全市不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据了解,我市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工程建设,不断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构建绿色评估制度,突出考核督查,保证了生态文明建设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产业结构调整方面,产业升级全面推进,落后产能加快淘汰,减排任务超额完成。全力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控源截污加快推进,生态修复进展顺利,河网整治卓有成效,面源污染治理有序推进。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能源结构调整步伐进一步加快,工业污染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大,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进一步深入,城市面源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基础研究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力拓展污染防治领域,固体废物管理继续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不断巩固,土壤修复工作稳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持续深化。

        成果的取得,是鞭策向更高目标奋进的动力。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讨论时充分肯定了我市去年环境保护目标的完成情况。同时建议市政府要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形成一个中长期环保工作计划,根据城市发展和老百姓关注的重点,每年报告环保工作的年度重点工作;要采取新的报告方式,便于广大代表、市民了解和关心环境保护工作。

        形成合力,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前不久,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大会,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太湖治理暨河道综合整治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切实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成为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

        市政府提出,到2020年,太湖无锡水域水质总体达到Ⅲ类水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全市Ⅲ类以上地表水比例达到70%,全面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环境空气达标天数比例达到72%,PM2.5年均浓度下降到50微克/立方米左右,率先把无锡建成江苏省“两型社会”建设示范市和生态文明试点示范市。针对这一目标,市人大常委会一致认为,思想认识要进一步深化,防止和克服畏难情绪,加大宣传教育,切实增强环境保护的危机感和责任感;体制机制要进一步优化,强化工作联动,强化基层环保队伍建设;政策措施要进一步细化,做到精准施策,重点突破,持之以恒,力争取得更大成效;财政投入要进一步强化,不断完善投入保障机制;考核措施要进一步硬化,进一步明确具体考核对象,严格考核措施,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作出贡献。(尹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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