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15届常委会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

时间:2016-06-30 16:03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6月28日—29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无锡市2015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无锡市2015年本级决算;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公诉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姚建华,副主任、党组书记丁大卫,副主任赵志新、曹锡荣、吴峰枫,党组成员马志相、蒋伟亮,秘书长平明德参加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华博雅、王进健,党组成员王坚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时永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蒋永良列席会议,部分市民代表旁听会议。
  2015年是我市按照《预算法》和《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意见》实施全口径预算的第一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30亿元,比上年增长8.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821.9亿元,比上年增长9.9%。会议认为,2015年度市本级收支情况总体良好,市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加强预算管理,深化财政改革,较好地发挥了财政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会议指出,要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精细化水平,规范预算执行行为;要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优化整合财政专项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止区域性系统风险;要进一步加强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分析原因,明确主体,限期整改。
   公诉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职责。201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在打击犯罪,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保护人民权益,促进公正司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会议强调,要切实履行好依法惩治犯罪的公诉工作基本职能,加快以出庭公诉为龙头的公诉工作机制建设,强化对执法办案突出问题的监督和纠正力度,充分发挥公诉工作在促进社会治理方面的职能作用。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无锡市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一审了《无锡市实施<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办法(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部分组成部门履职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了工作评议;决定了有关人事任免,举行了宪法宣誓。   (尹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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