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俞波涛履职情况报告
——2020年4月29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省人大代表、无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俞波涛
时间:2020-04-29 09:34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自2018年初当选为省十三届人大代表以来,我始终牢记人民重托,立足自身工作岗位,认真履行代表职责,为无锡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当好全省高质量发展领跑者作出了应有贡献。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注重效果,认真行使代表各项职权
两年多来,我始终牢固树立代表意识,积极行使代表权利,尽心尽力履行代表职责。
一是强化政治业务学习。作为省人大代表,我深知与时俱进、提升自我的重要性,无论多忙,我都坚持学习不放松,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履职底气。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等贯穿于学习全过程,同时认真学习《代表法》等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认真参加省、市人大举办的代表培训班,认真列席应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
二是积极参加代表活动。三次大会期间,我认真参加全体会议、代表团会议、小组会议,精心准备发言提纲,认真审议各项报告;对会议交付表决的议案、决定、有关事项,都慎重地进行表决,正确行使好代表权力。闭会期间,先后6次参加省、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代表视察、专题座谈等活动。
三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聚焦民营企业关切,先后深入海澜集团、红豆集团等重点民营企业了解涉法诉求,听取意见建议。2019年,组织全市检察机关扎实开展服务民营企业专题调研,全年共走访民营企业457家,梳理出7大类涉法问题、5大类司法保障诉求,调研成果获11位市、区党政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依法妥善办理的两起涉企案件,在全省政法机关依法保护和服务民营企业优秀案例评选中分获一等奖和二等奖。
二、坚定方向,立足本职,不断提升检察工作人民满意度
作为检察系统的省人大代表,我始终牢记代表第一身份,时刻铭记检察发展第一职责,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提升检察工作人民满意度。今年年初,市检察院工作报告以99.1%的赞成率在市人代会上高票通过,创下无锡检察历史新高。市检察院连续2年被评为市级机关综合考核优秀单位和全省检察工作绩效考核嘉奖单位。
一是始终紧扣党委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先后制定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护航实体经济发展、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等方面的指导意见23份,推出服务举措203项,向党委政府报送研判报告215份,撰写的《中心城区金融犯罪猖獗的风险分析报告》、《关于民营企业涉法问题的调研报告》等8份调研报告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批示肯定,其中反映青少年涉黑恶犯罪现象的调研报告获省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二是始终树牢司法为民情怀。高标准打造“一站式”司法便民服务场所,两级院均跻身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文明接待室”行列。扎实推进“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共接待处理群众信访9237次,妥善处置重点信访案件38件,连续2年保持涉检群体性事件和进京非正常访“零目标”。强力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靶向发力,工作质效位居全省前列,被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评价为“干出了深度、干出了水平、干出了成效”。
三是始终聚焦检察主责主业。依法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20个案件入选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公告案例。忠实履行审查逮捕、公诉职责,共批捕8256人,起诉23444人,积极助力平安无锡建设。强化诉讼监督,共监督立案125人、撤案255人,追捕131人,追诉70人,对61997人的刑事执行活动进行监督,对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及审判活动提出抗诉34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37件,发出检察建议313件。
四是始终保持改革创新精神。着力打造特色品牌,努力推动无锡检察工作实现探索性、创新性、引领性发展。两年多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有51项机制做法被上级检察机关肯定推广。在全国率先开展检察监督信息化建设,最高检专门组织具有互联网背景的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来锡视察,全国各地共223批、2089人次来锡学习考察,在全国形成广泛的示范性引领性效应。积极探索“捕诉合一”改革,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李钺锋、最高检副检察长童建明专门来锡调研并给予充分肯定。在全国率先提出并实践公益损害风险防控工作,探索成立全国检察机关首家生态环保和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中心,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专门来锡调研并给予高度评价。
三、严于律己,接受监督,自觉维护代表良好形象
人大代表不仅是一种闪亮亮的荣誉,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我始终严格要求自己,主动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监督,以实际行动维护代表良好形象。
一是坚持以上率下。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带头执行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等,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恪守检察职业道德,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及时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如实填写廉政档案,切实管好自己、带好队伍,两级院共有88个集体、199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围绕司法办案、财务管理等重点环节,推动制定完善制度15项,组织开展检务督察、专项审计等56次。
二是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加强与代表的常态化联系,每年都邀请人大代表视察调研检察工作,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对市人代会、人大常委会及主任会议的审议意见、作出的决议决定、交办的信访案件,以及各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均认真办理、及时反馈。两年多来,全市检察机关共邀请各级代表参加视察调研、评议案件等活动591人次,走访各级人大代表1100人次。
三是依法民主决策。严格遵守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树立“有激情、有办法、有担当”用人导向,推荐两名资深基层院检察长提任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及辖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名基层院检察长提任市院副检察长,选拔和异地交流基层院检察长4人,市院选任中层干部14名,晋升副处级1人、科级20人。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履职能力水平与新时代要求、人民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二是调研深度广度还不够,提出建议的数量仍显不足。三是紧密联系群众、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仍需不断加强。下一步,我将以此次履职报告为契机,不断加强学习,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心声,努力提出更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争做人民满意的代表,为无锡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当好全省高质量发展领跑者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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