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会议新闻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召开第四十六次主任会议

时间:2020-08-11 17:17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昨天,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六次主任会议,讨论公共卫生、民生和安全生产领域立法修法需求专项梳理工作方案,以及民法典涉及法规专项清理工作方案;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方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时间与建议议程(草案)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一平,副主任华博雅、滕兰英、魏多,党组成员陈荣庆和秘书长黄蓉华参加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根据民法典最新精神,立足于体系建设,集中力量对我市公共卫生、民生和安全生产领域的立法修法需求开展专项梳理,对民法典涉及法规进行专项清理,是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相关部署的具体行动,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必然要求。徐一平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相关指示精神,强化问题导向,发挥主导作用,扎实推进地方性法规的立、改、废工作,通过专项梳理和清理,加快构建与法律行政法规相配套、具有无锡特色、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公共卫生、民生和安全生产领域法规制度体系,确保我市现行有效的法规与民法典在精神、原则和规定上保持一致,为推进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部署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把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作为今年监督工作的重点。徐一平强调,今年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涵,充分认识土壤污染防治的重大意义,聚焦农用地、建设用地、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等土地管理和土壤污染状况,紧盯各级各部门法定职责落实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通过执法检查,推动土壤污染防治法全面有效实施,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建设美丽无锡作出应有贡献。
  根据计划安排,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将于8月下旬召开,建议议程为: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无锡市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无锡市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无锡市2019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无锡市2019年本级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打造高质量发展环境的决议》情况的报告;一审《无锡市湿地保护条例(草案)》;审议《无锡市轨道交通条例修正案(草案)》,通过《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无锡市轨道交通条例>的决定(草案)》;审议《无锡市不动产登记条例修正案(草案)》,通过《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无锡市不动产登记条例>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设立无锡企业家日的议案,审议并通过《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11月1日为“无锡企业家日”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部分法官检察官履职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会议还讨论了《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无锡市湿地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设立无锡企业家日的议案》、关于“双争”“双十佳”评选工作方案,听取了市城管局关于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尹晖)

本篇文章共有1页 当前为第1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