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无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
时间:2021-09-15 12:11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重点工作计划,8月至9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无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
8月4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十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市人大常委会〈无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启动执法检查各项工作。9月7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一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一平指出,作为全省首批立法精品示范工程项目的《无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施行已有两年多,开展《条例》执法检查是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重点,是贯彻市委决策部署、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有力举措。
徐一平主任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条例》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要把握工作重点,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综合运用多种方式,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推动《条例》更好实施。
在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对照自查并全面梳理问题清单、执法检查组组织多次暗访的基础上,9月9日至1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峰枫、华博雅、沈建及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蔡叶明分别带领执法检查组第一、第二、第三组成员,坚持问题导向、紧扣法律法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先后赴梁溪区、惠山区和滨湖区,深入老新村、车站、农贸市场、文化场馆、文旅景区等开展实地检查,并与居民群众就是否知晓《条例》、对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有什么意见建议等进行了询问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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