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溪区

稳步发展“家门口”的民主政治

——浅谈基层人大如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时间:2023-05-06 10:14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深刻指出,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这为我们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基层人大作为直接面对、最贴近人民群众的人大工作机构,要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更好地支持和确保人民当家作主,书写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的生动实践。

  一、学深悟透、真懂真用,坚定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治自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屋建瓴地提出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命题,是引领人大工作守正创新、笃行致远的强大思想武器。学习贯彻落实好这一重要论述是基层人大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要深入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丰富内涵和显著优势,做到内化于心、知行合一,推动基层人大工作不断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提高政治站位,坚定制度自信。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基层人大工作提供了最新理念指引,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取之不尽的精神财富和用之不竭的力量源泉,基层人大要更加坚定地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把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重要职责和光荣使命,树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主渠道,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增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信心和决心,自觉在党的领导下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坚持担当尽责,服务中心大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保持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做到党委和政府工作的重心在哪里,监督的重点就指向哪里,把党委的决策部署贯穿于人大行权履职的全过程。找准基层人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突出事关中心大局的重大事项,对重点领域实施靶向监督、定向履职,对重大项目推进、重点工程建设等跟进监督、持续发力,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等多种监督手段,确保中央重要决策部署在地方落实落细,各项重大战略实施不走样。
  切实转变作风,展现良好形象。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机关”要求,全面加强人大自身建设,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努力做到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持续不断地加强能力建设,提高履职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畅通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深入实际摸清实情,切实关注和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
  广泛宣传发动,讲好人大故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是根植于中国历史文化、符合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真实有效管用的民主。基层人大要综合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传播手段,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人大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结合自身履职经历,生动讲述全过程人民民主故事,让国际国内社会更好地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过程人民民主。同时要组织、引导人民群众扩大有序政治参与,经受民主实践锻炼,不断提高科学文化素质、民主素养和民主能力,提高作为民主主体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真抓实干、高效履职,丰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不仅需要理论上的系统阐释,更需要自上而下的坚定贯彻,基层人大要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落实到人大各项权力的行使和人大代表的履职中去,切实加强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提升基层人大及代表履职为民的成效,充分展示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强大活力,用丰富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时代内涵,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意义。
  (一)固本强基,打好自身能力建设“组合拳”
  人大代表和各级人大工作机构是人大监督的主体,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中坚力量,也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推动力量。加强自身建设,不断优化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是基层人大发展全过程民主的立足之基和力量之源,也是进一步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基础。
  优化队伍结构,把好代表资格“入口关”。利用换届选举契机,严格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优选代表候选人,全面落实“两升一降”的要求,进一步优化代表知识和年龄结构。在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时,要着重考察候选人的政治条件、文化条件和参政议政能力,依法按程序提名推荐优秀人选,从法律和民意上确保选出的代表具有较高的履职素质和能力。把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尤其是主动联系群众、反映群众迫切需求的情况作为再次提名推荐的重要依据,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注重将财经、法律方面的专业人才,吸收到人大代表队伍中来,为基层人大监督能力的提升提供人才保障。
  注重学习培训,塑造履职能力“多面手”。坚持把学习培训作为提高代表素质的重要抓手,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地对人大代表进行理论培训,使其了解和掌握国家的大政方针、法律法规。加强人大实务知识的培训,从人大的工作流程、接待选民的方法,到如何拟写议案、书面意见等,让人大代表通过实例学习增进对人大工作的理解,通过反复实践提高履职水平。对新当选的人大代表,除了加强经济、法律等业务知识的系统培训外,还要更加突出代表责任和代表意识的教育,增强“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责任意识和依法履职的自觉性,使他们能够以饱满的热忱投身监督工作。
  强化激励考评,培育参政议政“领头雁”。加大对代表的日常管理力度,完善代表的履职记录机制,重点考核代表履职积极性,促进基层代表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强化代表为民代言、受民监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打破代表资格“铁饭碗”,给履职能力低下、不作为的代表加压,按照法律规定及时淘汰不称职的代表,提高代表整体素质。完善激励机制,发挥先进引领作用,把一批专业功底扎实、理论水平较高、履职经验丰富的代表树立为突出典型,在履职保障、创先争优等方面给予倾斜,鼓励代表们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全力营造尽心尽责为民代言的浓厚氛围。
  筑牢组织保障,锻造服务代表“生力军”。切实加强人大机关自身建设,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与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性质和职能相适应,为人大代表履职创造良好条件。要从街道人大开展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科学合理地调整街道人大工作机构,适当增加人员编制,配足配强工作力量,在街道党政办加挂人大办公室牌子,配备专职办公室主任和工作人员,解决街道人大工作机构设置不规范、工作人员短缺、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问题,保障人大工委参谋服务作用充分发挥。
  (二)优化载体,当好百姓群众身边“代言人”
  加强代表同原选举单位和选区人民的密切联系是人大代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路径,要高标准建设一批“家站点”,为人大代表提供“随时随地”的监督渠道,打通代表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百米”,让代表履职更接地气、人民行使民主权利更加便捷。
  加强阵地建设,绘制社情民意“晴雨表”。坚持把工作“触角末梢”延伸到群众身边,把“代表之家”和“代表联络站”建在群众“家门口”,成为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履职为民的“始发站”,实现联系群众、服务选民、办理建议工作“一路通”。组织人大代表下沉一线,变被动为主动,深入基层“开门接访”、“蹲点联系”,零距离听诉求、访民情,通过结对走访、选民接待、联系选民等方式广泛收集民意,让人民群众随时找得到人、说得上话、办得了事,推进代表与选民沟通联系常态化,切实当好社情民意的收集者、群众利益的维护者,确保履职“选题”来自群众真实意愿,真正发挥调查研究“建议库”、服务民生“连心桥”的作用。
  聚焦“急难愁盼”,当好民生诉求“听诊器”。坚持开门监督,落实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推动形成公众广泛参与意见征集、人大代表票决立项、政府严格组织实施、人大代表和群众合力监督助推的工作机制。组织代表到基层一线丈量民意、倾听民声,摸清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尤其要坚持从最困难的群体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着眼,聚焦民生保障、生态文明、基层治理等涉及群众获得感的问题,以及疫苗接种、污染防治、食品安全等群众关注的热点,将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的“微幸福”作为履职尽责的切入点,努力用代表的辛苦指数换取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提升监督质效,打通处置督办“中阻梗”。强化刚性监督,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以提升效能为目标,强化代表建议督办机制,对代表收集的建议实行“清单化”办理,明确责任部门、工作任务、时限要求,通过部门联办联督、“点对点”跟踪督办等有效方式切实提高办理质效,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当好百姓诉求“答卷人”,对解决不力或要求在限期内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要扭住不放持续跟踪,进行重点检查和“回头看”,推动承办单位加大办理力度,提高办理质量。真正把群众的期盼变为现实,用群众的满意度兑现代表履职为民的承诺,让人民群众都能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民主成果。
  (三)守正创新,搭建民主协商议政“新平台”
  在城乡融合发展的新时期,街道办事处作为区政府的派出机构,本级没有人大代表,人大监督在街道一级出现了“断层”。在街道探索建立议政代表会制度,是在法律框架内创新人大工作、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现有效覆盖的重要举措,也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路径”。
  明确组织形式,精描代表议政 “工笔画”。街道议政代表会是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由人大街道工委召集,以辖区内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代表性人士组成的街道居民议事组织,是街道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的新平台。主要任务是听取街道办事处工作报告和相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提出意见、建议,进行满意度测评,对街道民生实事项目进行会商、票选、监督、测评,参与闭会期间人大街道工委统一组织的活动等。议政代表坚持为民议政,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策提供民意支撑,最大限度促进街道决策与群众意愿对接和同步,完善了人大街道工委的组织结构,有效弥补民意反映“断档”“、“断线””的不足,构建起充分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
  严格标准程序,规划代表产生“路线图”。严把代表入口关,明确代表资格审核条件。从严把握构成比例,议政代表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兼顾区域、职业、文化程度和年龄等因素,确保构成比例均衡且50%向基层倾斜,妇女代表、非中共党员代表应有一定比例。从严把握推荐程序,根据街道常住人口规模合理确定议政代表名额,由基层党组织民主推荐,街道组织、纪检等部门进行核查,街道党工委讨论研究决定,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人大街道工委聘任,任期五年,与区人大代表换届同步。要对议政代表候选人的政治素质、群众基础、参政议政能力和示范带头作用等综合考量,确保能力过硬、综合素质满足议政工作需要。
  规范运行机制,打造民意传递“直通车”。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好专题议事制度等八项制度。建立议政代表定期会议机制,街道成立议政委员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会议,街道议政代表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规范议政代表活动机制,闭会期间议政代表可分组开展活动,积极开展议政工作。在街道设立“议政代表工作室”,作为议政委员会、议政小组议事活动场所。规范意见建议办理机制,议政代表日常进行实地调研,把群众反映的问题收集整理后进行交办,或通过区人大常委会进行转交办理。规范会商票选民生实事项目制度,讨论、会商、差额票选出民生实事项目,持续跟踪监督项目全程,确保透明高效、群众满意。
  强化工作保障,建好民主议事 “大本营”。由于议政会目前还没有明确法律地位,需要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大力支持和保障下开展工作。街道要尊重议政代表的主体地位,重要会议可邀请议政代表参加。积极采纳代表提出的合理意见建议,推动议政结果运用,调动代表参政议政的热忱。议政代表会及议政代表活动工作经费纳入街道年度预算,专款专用。人大街道工委要把街道议政代表工作与人大代表履职结合起来,统筹开展各类活动,依托人大代表之家,搭建议政代表工作室,做好两个平台的有效衔接,实现资源共享。将议政代表纳入人大代表培训范畴,切实提高议政代表的参政议事能力。强化履职考核,完善议政代表退出机制,确保议政代表先进性。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基层人大要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中努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现实地体现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丰富实践上,稳步发展群众“家门口的民主政治”,真正把国家的政治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实实在在的治理效能和发展动能,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落地见效。(梁溪区人大常委会北大街街道工委 谷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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