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山区

惠山区人大常委会检查《无锡市湿地保护条例》实施情况

时间:2023-10-27 08:41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近日,惠山区人大常委会就全区贯彻落实《无锡市湿地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现场察看惠山湿地公园、古庄白荡,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湿地保护“一法两条例”实施情况汇报。
  检查组认为,近年来,全区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湿地保护工作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和《无锡市湿地保护条例》“一法两条例”,遵循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湿地工作方针,齐心协力,扎实工作,促使湿地保护能力不断提升,湿地环境生态逐步优化,取得成效值得充分肯定。
  检查组强调,进一步完善湿地保护规划,健全湿地分级管理体系。坚持把生态优先放在首位,把湿地保护与人的活动有效结合,根据湿地资源状况、自然变化情况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要求,研究制定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划定规则;规范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管理,对湿地利用活动进行分类指导;充分利用河道、水面和闲置土地,建设湿地公园、小微湿地,形成具有惠山特色的湿地保护体系。进一步强化湿地保护力度,着力提升湿地保护率。正确看待资源禀赋不足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通过污染清理、地形地貌修复、自然湿地岸线维护等手段,提升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积极争取财政湿地补助资金,探索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的长效机制,扩大湿地保护修复项目的覆盖面;将自然湿地保护率纳入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考核指标体系,全面加强联动,充分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作用,调动镇、街道的工作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拓展湿地保护路径,提升依法保护能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和科普活动,形成全社会参与湿地保护的氛围;依法依规加强对湿地保护、修复、利用等活动的监督检查,严查破坏湿地的违法行为;构建湿地动态监测体系,开展重要湿地动态监测,并对其生态状况进行评估,发布预警信息;建立健全湿地保护与修复的人才培养体系与科技支撑体系,为湿地保护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撰稿:王晶)

本篇文章共有1页 当前为第1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