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无锡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
时间:2024-02-01 10:41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主任会议委托,现就《废止<无锡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草案的背景
随着国家户籍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国流动人口管理模式已发生重大转变,无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从2015年起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停止办理暂住证,《条例》的主要内容已与国家户籍制度改革精神和暂住人口管理实际不符,且其直接依据《江苏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已被废止,法工委会同监察和司法工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研究讨论,建议废止该《条例》。按照《无锡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主任会议讨论,形成了草案。
二、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锡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废止后,公安机关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可以按照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和《江苏省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做好暂住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保障暂住人口合法权益。
以上说明和草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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