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无锡市检察举报条例》《无锡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
时间:2024-04-22 14:40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月28日下午,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结合本次常委会分组审议意见,对废止《无锡市检察举报条例》《无锡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的议案进行了统一审议。
法制委员会认为,《无锡市检察举报条例》《无锡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自实施以来,为我市加强检察举报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廉政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上位法的出台或者修改,《无锡市检察举报条例》有关举报、受理、处理等内容已与上位法的精神原则不相符,《无锡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的实施主体和目标任务均发生重大变化,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部分职能已转由监察机关行使,其主要内容也已被近年来颁布实施的国家法律所覆盖。因此,这两件法规已无需保留,为了维护法治统一,对其予以废止十分必要。实践中,监察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上位法以及《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和检察举报工作。
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后,提出了《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无锡市检察举报条例〉〈无锡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的决定(草案)》,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全体会议表决,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以上报告连同决定草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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