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山区

以监督促提升 高质量开展履职评议工作

时间:2024-06-13 16:22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为增强被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民主意识、法治意识、履职意识,无锡市锡山区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加强人大监督工作新途径,将任免权和监督权有机结合起来,以高质量开展履职评议工作为抓手,切实提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后监督质效。

  提升思想站位,正确认识评议意义。人事任免权是人大职权的组成部分,是人民当家作主、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因此,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履职评议工作,是进一步完善任后监督工作机制的需要,目的是确保辖区内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而对被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来说,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并接受评议,就是要正确认识自身权力的来源,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仆意识、法律意识和正确的权力观,进而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应有贡献,形成强大合力。

  规范工作程序,准确把握评议重点。要实现评议的目的,离不开严格规范的评议程序和重点清晰的评议内容。区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对任命的“一府一委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履职评议的暂行办法》,为履职评议工作提供了制度性遵循。在此基础上,充分考虑评议工作的操作性和针对性,制定具体的履职评议工作方案,要求评议对象重点从依法行政、兑现任前承诺、履行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等方面报告履职情况,深入自查剖析履职中的不足和原因。同时,方案还进一步明确了评议时间、评议组织、评议方法及步骤等方面内容,从而为评议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提供了可靠保证。

  强化闭环管理,有力实现评议目标。评议工作的落脚点在于发挥监督实效,有力促进评议对象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区人大常委会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通过座谈、调研、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深入了解评议对象的履职情况,为真实客观地评议提供参考。在对评议对象进行评议和民主测评后,根据评议情况和测评结果,起草形成履职评议意见,提交主任会议讨论通过,连同满意度测评结果一并向评议对象和相关部门反馈、通报。同时,要求评议对象接到评议反馈意见后,根据评议意见中提出的问题不足以及意见建议,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务实有效整改,并在1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整改方案,3个月内提交书面整改情况报告。相关评议小组及时跟进整改落实情况,从而形成履职评议工作的闭环,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效。

  (无锡市锡山区人大:刘洪伟)

本篇文章共有1页 当前为第1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