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和农村改革创新专项监督
时间:2025-07-16 10:14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开展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和农村改革创新专项监督,是省人大常委会确定的年度省、市两级人大上下联动监督的重点议题。6月初,市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二次主任会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江苏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方案》和《关于联动开展农村改革创新情况调研方案》,对高质量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项监督做出了具体部署。
6月份以来,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执法检查组组长曹佳中、蔡叶明带领相关工作机构负责人、执法检查组成员、部分市人大代表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项监督,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负责人陪同参加活动。
6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和农村改革创新专项监督动员部署会,听取市政府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关于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无锡市和美乡村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和农村改革创新推进情况的工作情况汇报,认真总结工作进展和成绩,深入交流在法律法规实施、改革任务落实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探讨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6月下旬至7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赴宜兴市、惠山区开展执法检查和农村改革创新专项调研,对照执法检查重点内容和法律法规具体条款以及农村改革创新重点任务,听取两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与基层干部、群众面对面交流,征求意见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强调,开展执法检查既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的重要任务,也是运用人大监督职能提升乡村振兴成效的关键举措,要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基层组织切实履行法定责任,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各项重大任务和重要举措,全面落实各类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抓实抓细各项工作任务;要聚焦农村改革创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把深化农村改革创新作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着力点、破解农业农村发展难题的“金钥匙”,紧扣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创新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等改革事项,扎实有序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不断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强市上开创新局面、实现新突破。(供稿:市人大常委会农经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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