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说明

关于废止《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无锡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

时间:2025-12-24 11:55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10月29日下午,法制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结合本次常委会分组审议意见,对废止《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无锡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的议案进行了统一审议。

  法制委员会认为,《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和《无锡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施行以来,对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商品交易市场有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江苏省开发区条例》的出台,《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关于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服务保障多数内容已被上位法覆盖,部分规定与上位法不一致。条例关于不同类型企业享受差别化优惠待遇、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与民营经济促进法规定各类经济组织依法平等使用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依法平等适用国家支持发展的政策的精神不符。且条例规定的开发区的管理体制和范围,已与实际工作不一致,实践中已基本不再适用;《无锡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关于市场主体登记事项、登记规范、监督管理的大部分内容已被上位法覆盖。条例中关于设立市场,应当经商务部门组织论证,经发展和改革部门立项的规定,与民营经济促进法规定国家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精神不一致,条例相关内容已滞后于新时期商品交易市场的发展需要。这两件法规已没有保留和修改的必要,应当予以废止。实践中,有关部门可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开展工作。

  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后,提出了《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无锡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以上报告连同决定草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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