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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十一次主任会议

时间:2026-04-13 16:44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4月10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十一次主任会议,传达学习省人大相关专工委工作座谈会精神,听取市政府关于《无锡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和《无锡市大运河梁溪河滨水公共空间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讨论《关于开展“企有所需、我有所为”服务企业产业发展专题活动的方案》等。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小刚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陆志坚主持会议,副主任高亚光、秦咏薪、封晓春、包鸣,党组成员王传军和秘书长陆洪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见义勇为事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激发社会正气;要强化统筹协调,进一步健全保障体系,依法维护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要深化宣传引导,创新宣传方式,营造崇尚正义的良好社会风尚,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无锡汇聚正能量。

  《无锡市大运河梁溪河滨水公共空间条例》是全省首部关于滨水公共空间的地方性法规。会议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打造高品质滨水公共空间,让城市建设成果更多惠及广大市民;要压实建管责任,推动滨水公共空间管护工作规范化、常态化,持续提升滨水公共空间的功能性和体验感;要深化宣传普及,引导群众主动参与滨水公共空间保护和管理,形成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为进一步助力企业发展、助推产业升级,根据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全市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中组织开展“企有所需、我有所为”服务企业产业发展专题活动。会议强调,要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紧扣企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和急难愁盼问题,广泛发动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尽心尽责为企办实事、全心全意助企谋发展,助推我市产业焕新升级,助力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夯实无锡经济高质量发展基础。

  会议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梁溪科技城法定机构试点评估报告落实情况的汇报,讨论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无锡市宜兴紫砂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无锡市水资源节约利用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听取了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汇报,讨论了2026年市中级法院部分法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工作方案、市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评价实施办法(试行)(修订草案)、2026年“无锡人大开放月”活动方案等。根据计划安排,会议确定于4月下旬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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